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绿色生产,工信部发布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
8月22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——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》(以下简称“强制性国家标准”)有关情况。
记者了解到,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,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,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(RoHS)管控体系,加快构建企业生产有标准、消费者购买有标识、政府监管有抓手、行业发展有保障的治理格局,推动电器电子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绿色产品,让绿色发展惠及每一个人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在会上介绍,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:
一是明确限量要求。针对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,以及多溴联苯、多溴二苯醚、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,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,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。
二是明确标识要求。通过标识、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,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、可核查。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,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,能够快速、全面、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。
三是明确测试要求。强标中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,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,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,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。
据了解,强制性国家标准将电器电子产品分为了两类,提出了不同的管控要求。王鹏介绍,I类产品为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,是实施管控的重点。相关产品所含有的10种有害物质必须满足限量要求,同时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、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,保证信息透明,便于消费者识别及回收处理企业对报废产品的分类处理。Ⅱ类产品为达标管理目录之外的产品,需标注有害物质管控标识、披露各部件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等。
“下一步,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结合我国电器电子产业技术工艺水平的发展情况,针对更多新类别、新品种的电器电子产品开展有害物质管控调研评估,逐步将更多产品纳入达标管理目录,不断扩大管控范围,提高管控水平。”王鹏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