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司其职,推动公共数据运营
北京市7月率先发布公共数据专区授权管理办法试行。
浙江8月率先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申报工作。
机制完善、场景开发,公共数据运营大势已来!
公共数据的价值,已然明了:
所有建设智慧城市的地市开展公共数据运营,实现智慧城市更好发展!
所有县域开展公共数据运营,实现数据赋能实体产业发展!
公共数据运营,需要政府各部门、各司其职,共同推动公共数据运营。
公共数据运营的发起的牵头部门是“数据局”。
数据局是公共数据运营的发动机、公共数据运营的引擎。
数据局动,则全局方动。
尽管国家数据局还未揭牌,一些公共数据的主管部门,已经时不我待积极抢先开展公共数据运营的工作:
北京市经信局,积极牵头推进北京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的开展。
浙江省大数据局,积极牵头拟定《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》。
青岛市大数据局,率先制定了《青岛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》。
长沙市政数局,率先制定了《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管理办法》。
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是新课题,新领域,还没有纳入到政府相应部门考核、绩效中,可做,可不做,这样的情况下,我国还有很多省份、城市,目前还没有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,没有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、分工。
地市的公共数据运营在这样的等待中:
数据局在等待政府指定数据局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
上级不明确要求,下级缺少积极主动性开展工作。
政府在等待数据局提出开展公共数据运营的具体方案,
下级不提出可行方案,上级缺少相应决策的依据。
对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这和未来构建以”数据“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的领域,不论是政府、还是数据局都应该采取高度重视的态度,去各司其职,践行、探索和创新。

责编:高蝶
免责声明: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自其它平台,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、编辑整理上传,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,不为其版权负责。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、不确或遗漏,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及时更正、删除,谢谢。联系邮箱:gaochanggong@szw.org.cn